国家规定病假需要开具证明

如题所述

请病假一般需要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职工应出具该证明材料,并依法向单位提交请假条,经单位的负责人审批通过的,就可以休病假。如果暂时无疾病诊断证明的,可以申请事后再补。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病假一定需要医院证明。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请带薪病假,又为了避免职工滥用带薪病假,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证明:
1、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请病假主要看单位规定要提供的病假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请假条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需要主治医生签名和加盖医院公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