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时,一般就会中止执行。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以上是我的个人说法,各位网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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