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一览

如题所述

住院待遇
      一个年度内,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期间发生的统筹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80%、70%;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85%、75%、55%;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90%、85%、80%。
      温馨提示:住院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参保人住院治疗,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按照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统一按照100元执行。
      温馨提示1: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2020年1月起,青大附院、市立医院、中心医院、海慈医疗集团、齐鲁医院等六家三级医院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
      温馨提示2: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分别负担起付标准。其中,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恶性肿瘤、白血病、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患者门诊慢特病与住院合并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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