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规定免除谁的保教费

如题所述

经济困难和孤残幼儿的家庭可申请保教费减免。公办托幼机构和小学附设学前班收费须严格按照“穗价(2000)36号文”;民办托幼机构采取放开收费的办法,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用于支持第四条第二项的资金总量,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教〔2012〕124号)确定的省级资金分担比例以及中央当年奖补资金额确定。

按照在园幼儿人数15%的资助覆盖面和现行资助标准分配到各市,由各市根据所属各县贫困程度进行二次分配。相关数据由省教育厅提供。

某市资金=该市在园幼儿人数/∑全省各市在园幼儿人数×学前教育资金年度预算用于第四条第二项资金总额。


适时调整完善相关分配因素权重:

用于支持第四条第一项的资金总量,按照基础因素、投入因素分配到各市。其中:基础因素(70%)主要包括在园幼儿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人均可用财力等子因素。

各子因素数据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或申报材料获得。投入因素(30%)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学前教育支出情况。相关数据根据财政决算数据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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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8
陕西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新政:对学前一年教育实行“一免一补”。“一免”指免除学前一年幼儿(学前班、幼儿园大班)保教费,即免除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一补”指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残疾幼儿、孤儿补助生活费,一年按250天计算,每生每天3元。同时,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20
  经济困难和孤残幼儿的家庭可申请保教费减免。
  公办托幼机构和小学附设学前班收费须严格按照“穗价(2000)36号文”;民办托幼机构采取放开收费的办法,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