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种社会理想。中外历史上都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

进入21世纪后,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

扩展资料

提出背景: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目标,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

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重大原则。

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形成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在研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要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更加清晰。这是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的又一个新的认识成果。

参考资料:社会和谐_百度百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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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是这次全会立论的重要理论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逐步深入、逐渐清晰、不断深化。今天,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的,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决定了我们党有责任、有信心、有能力主要通过和平的、渐进的方法,通过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的调整和改革,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决定了社会和谐是我国社会矛盾存在和解决过程的基本形态,也就是说,我国社会在本质上是和谐的。但是,这种和谐并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这就要求我们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和谐,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追求的价值目标,又是持续推进、不断实现的历史过程。 按照社会和谐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决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兼顾了“大社会”和“小社会”两个方面。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和谐的社会,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价值目标与创造性实践相统一的渐进的历史过程,需要贯穿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整个历史过程,体现到党和国家的一切重大决策、改革举措和全部工作之中。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旨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积极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努力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践中,既要放眼“大社会”,从“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视野和战略高度来认识、来思考、来谋划,始终按照有利于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来统筹考虑我们的战略规划、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又要着眼“小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25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是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一大亮点。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行概括,并把这一本质属性明确为社会和谐,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是过去没有讲过的“新话”。它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这一新的认识涉及许多理论问题,需要我们很好地学习和理解。
  《决定》开篇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首先明确了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其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与历史上各种所谓的“和谐社会”有本质的不同。
  1、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诉求
  ①和谐是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和发展的动因
  ②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③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一贯诉求
  2、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人类世界的发展方向
  ①和谐是事物存在的一种辩证关系的积极展现
  ②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主义和谐观大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人与人的和谐,即社会关系的和谐。
  第二,人与自然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界和谐。
  第三,国际关系的和谐。和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不仅是我们国内建设遵循的价值准则,也是我们积极倡导的处理国际关系的价值准则。中国对内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则主张共建和谐世界。和谐世界的构想是和谐社会构想在国际上的延伸,二者在价值追求与行为逻辑上是一致的。
第3个回答  2019-04-28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第4个回答  2010-07-05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也是这次全会立论的重要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