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刑事案件的流程

如题所述

法院开庭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布开庭阶段 1.宣读 起诉书 2.分别讯问被告人 3.询问 证人 、鉴定人 4.出示 证据 5.申请新证 6.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1.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2. 公诉人 发表 公诉 词。 3.被害人发表控诉意见。 4,被告人陈述和辩解。 5. 辩护人 发表 辩护词 。 6.互相辩论。 7.辩论中发现可能影响判决的新的事实,审判长宣布停止辩论,重新进行法庭调查。 8.刑事部分辩论结束后,控辩双方对民事部分进行辩论。9.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四、法庭调解阶段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 诉讼 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 如果双方都要求调解的,法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没有附带 刑事诉讼 或者一方不愿意接受调解的则不予调解。 五、评议、宣判。 《 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 立案 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犯罪嫌疑人 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 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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