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意外险是怎么赔付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住院费用,社保的意外险报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社保的意外险报销住院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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