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29
由于你说的两种药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所以不宜一起服用,以避免较大的副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又名扑热息痛。过量或长期服用有以下毒副作用: 1、肝脏的毒副反应: 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 均可引起肝细胞坏死。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可能是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致使体内生成一种毒性代谢产物,当积存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甘胱谷肽耗竭,使肝脏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由于过量扑热息痛所致急性肝小叶中心性坏死,进展迅速者可发生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并引起死亡。 2、肾脏的毒副反应: 过量 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 长期过量 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 小儿过量服用 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上述毒副作用一般过量服用才会发生,所以不超量、不久服,它仍是比较安全的药物之一,不必矫枉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