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去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XXX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工伤鉴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扩展资料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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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3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XXX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然后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还需要工伤鉴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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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1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以下资料

1、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XXX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2、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3、需要工伤鉴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5、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扩展资料

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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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4
    由工伤职工原单位填写《XXX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工伤鉴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1、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职工发生工伤之月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期间中断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再予办理;职工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发生、未报销结付的工伤治疗费用的,应先办理相应报销结付手续。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为计算时点,按照市统计局最近一次公布的本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职工本人年龄之差,每满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分别发给规定标准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的,发给1.4个月;六级的,发给1.2个月;七级的,发给1个月;八级的,发给0.8个月;九级的,发给0.4个月;10级的,发给0.2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2-01
需要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相关医疗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