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公司拖欠20%的提成劳动法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提成工资制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一般适用于营销岗位,是按照业务量或销售额提成,即多卖多得。提出工资是工资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

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拖欠20%提成是违法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
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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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应当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1-18
有证据证明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4-11-18
劳动法规定是违法的
第4个回答  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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