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刚进公司时,应公司方要求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由公司拟定,仅公司方持有一份)。时前三月已过,还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若此时离职后,保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知识人帮忙解答,谢谢

保密协议部分条款如下
1、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应聘到与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相关工作。
2、若违反将对公司赔偿x元。
有没有关于竞业禁止协议方面的法律条款规定,具体有什么内容?

1、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对于违反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扩展资料:

保密的对象和范围

1、技术信息

2、经营管理信息

3、特殊约定的其他秘密

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随着商业秘密的范围从技术秘密扩大到经营管理信息、特殊秘密等范畴,对保密的具体范围的确定产生了争议。为此,保密协议应当首先明确员工保密的对象和范围,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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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首先指出,这个叫做竞业禁止协议,不是保密协议

该协议当然是有效的,因为是双方共同签署,且代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如果你真的从事了与公司相竞争的相关工作,那么原公司也不能根据这个协议追究你的责任。原因有二:

一,你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根本不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没有竞业禁止的义务;

二,但凡竞业禁止协议,都应当有补偿条款。也就是说,不让你从事相关工作,你所离职的公司必须给你补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03
保密协议当然是有效的,但你签的不是保密协议,是竞业禁止协议。在你离职后,单位必需给予补偿金才会生效。一般是月工资的20%到30%。
第3个回答  2010-02-04
个人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0%EE%B6%AB%D0%B02008/blog/item/b2bc94eeaf1ea0da2e2e21de.html

第4个回答  202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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