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赔偿请教大家!!这样的案例应该赔偿多少?

我妈去年在一家食品厂上班左手卷进了机器里,手术治疗期间受尽折磨,最终5个手指基本上已经没了,被判定为5级伤残。当地的劳动局已经从国家工商保险基金中赔偿出16*928=14848元给那家公司,并判那家公司应该以每个月1644元的标准赔偿(地区统筹工资),然而现在这家公司硬是不肯按着这个数赔,对方报出的数额和劳动局估算的数额差了将近2.5万,这种情况下,我想请问一下大家,是仲裁好还是直接打官司好?两者的费用是怎么算的?最可恨的是那家公司老板态度十分恶劣,公然叫我父母去举报他也不怕,如此嚣张实在不能忍受,希望得到高人的帮助。
仲裁和起诉,费用是怎么算的?像我家这种情况,应该起诉吗?
很感谢第二位的回答,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家这个案件劳动局估算企业应该赔偿13万左右(已加工伤保险),然而企业只肯赔偿10万(已加工伤保险),目前企业出来一种说法,要么10万,一次性付清,要么11万,分两次(一年一次)付清。劳动局也建议说这种做法。我想问的是:
1、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没有分两次付清的做法?
2、理应赔13万,而企业却只赔10万,这种行为用法律的来说是什么行为?
3、按照这种情况,我家如果起诉这家企业,打赢官司的概率有多大,能大概拿到多少赔偿?
谢谢各位有心人!

有没有人给点具体的建议啊??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级工伤为18个月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单位无权解除合同,是自己申请解除),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6.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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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1-18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前置程序,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5-04-21
案例在哪?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8-10万元(不含医疗费)。
第3个回答  2010-01-19
1.这是一起关于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按先仲裁、后诉讼的程序处理,而无所谓哪种程序好。对于此类案件,法律已经有明确的程序规定,当事人对程序不能协商或变通。
2.工伤赔偿案件,先劳动仲裁,后诉讼。也就是先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工伤赔偿的仲裁,如果你们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不收费用,起诉费10元。
第4个回答  2010-01-19
【工伤五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
(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