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怎样作废申请

如题所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作废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APP,点击底部菜单栏“办税”。
2、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废”。
3、在此选择对应年度,查询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选择存在问题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5、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作废/更正,完成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停止享受或修改分摊比例/额度。
6、如果已办理对应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应当通过“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模块,对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已申报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步骤:
1、如果税务机关尚未审核通过,可以通过“作废申报”后重新申报。
2、如果税务机关已审核通过,需要通过“更正申报”功能进行更正。
3、按照提示操作,修改错误信息,并重新提交申报。
综上所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作废申请可以通过APP进行操作,以便纳税人在发现填报错误或其他需要更改的情况时,能够及时撤销或更正已提交的扣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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