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离婚到民政局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如题所述

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不能当天领取到离婚证。
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三十日内,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指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政府给要求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段时间,强制当事人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定期限(三十日)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
离婚引入冷静期具体作用是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这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作用:
1、避免冲动下做出错误决定
价值观的冲突,最容易产生夫妻之间的矛盾,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一步不让,以为对方会像自己想象的那样迁就自己,然而,现实却恰恰相反,你越是希望对方按照你的观念去生活,就越会激发对方的反抗,如果双方都不让一步,发展到最后,就是——离婚。
要是没有离婚冷静期,可能夫妻当天就草率地把婚离了,如果,双方都冷静下来,自省内心,或者说个对不起,矛盾就会缓和,该过的日子继续过,这是好处之一。
2、避免伤害小孩
离婚,最受伤的可能不是夫妻双方,应该就是小孩才对,因为,都是成年人,没有谁离开谁活不下去,但很多夫妻都忽略了这个问题。离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极大伤害,会让小孩子以为,父母之间离婚,是他们造成的。虽然有很多离异家庭夫妻之间离婚不离家,但是恩爱的夫妻所表现出来的家庭和睦感,是装不出来的。离婚不离家,是低估了孩子们的洞察力,他们能看出父母的关系。
冷静期的作用,可以让那些内心还有责任感的夫妻,认真地思考孩子的问题,在冲突过去的一两个月内,能冷静地为孩子考虑。
3、让夫妻双方成长的空间
夫妻之间,只要强势的一方态度是正确的,弱势的一方有原则的妥协,双方的关系是可以正常维持的。但多数矛盾冲突,是某一方的态度存在很大问题,并固执地坚持,又毫无妥协的余地,对另外一方觉得不受尊重,才让矛盾不断升级,并上升到离婚的层面。
综上所诉,这个离婚冷静期,能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空间自省,冷静期后双方还是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那也确没必要在一起了,毕竟,始于五官,而止于三观的婚姻状态太普遍,很多婚姻破碎的始作俑者,就是三观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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