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如题所述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偿还方式为: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离婚起诉状、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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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

《民法典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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