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用的多种情况范围

如题所述

自产自用的多种情况范围:

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

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按税收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缴纳增值税。

相关知识: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的加权平均计算。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当然要缴纳消费税。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之所以不视同销售,是因为如果视同销售会虚增企业收入。在实际处理时只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即可。视同销售的情形下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这两种处理在增值税税额上并没有影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自产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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