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并且必须是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