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时,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一、12个直辖市: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上海市、沈阳市、
抚顺市、鞍山市、本溪市、西安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
二、29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平原省、绥远省、察哈尔省、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松江省、热河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省、青海省、
新疆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
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广东省、
广西省、贵州省、云南省、西康省。
三、9个行署区:
旅大行署区、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皖北行署区、皖南行署区、川东行署区、川南行署区、川西行署区、川北行署区。
四、1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五、1个地方:西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