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种组合:x≤1w(财务章+人名章),1w<x<5w(财务章+人名章+一个手签字),x≥5w(财务章+人名章+2个手签字)
2.组合
预留印鉴由财务章和
法人代表名字的印章组成,预留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
3.当企业需要通过银行对外支付时,先填写对外支付申请,申请必须有如上印鉴。一般来讲,预留印鉴是由财务章和
法人章组成,缺一不可。但是也会有特殊情况,比如财务章和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有效签字人的签字。
拓展资料:
1.“预留印鉴”,即企业在银行开设账户,开户时所需要的在银行预留的印鉴,也就是财务章和法人代表(或者是其授权的一个人)名字的印章(俗称“小印”)。印鉴要盖在一张卡片纸上,留在银行。当企业需要通过银行对外支付时,先填写对外支付申请,申请必须有如上印鉴。银行经过核对,确认对外支付申请上的印鉴与预留印鉴相符的话,即可代企业进行支付。
2.财务章,即
财务专用章,是各单位办理单位
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时使用的专用章,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
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3.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4.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
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