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st

上市公司连续几年亏损会被st

依据最新的退市政策,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每个版块的退市制度都是不一样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退市制定了新的制度,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数(亏损),或连续三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该上市公司将会被强制退市。退市制度主要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避免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
如果连续亏损三年,自年报后该股票就将暂停上市,如果上市公司无重组,业绩又不能扭亏,也许就有可能退市,然后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就成为现在的400打头的股票。
根据退市新规知道,目前没有连续几年就会变成ST的规则了,退市新规中当企业存在以下情况,则可能会被ST。如:(例举部分)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4.公司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等。
拓展资料
上市公司业绩亏损什么时候要加ST?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因此,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年报处于亏损,会在第二年上市公司年报公布后被冠上“ST”标示。
股票市场中,被交易所冠上“ST”情况包括: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6.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7.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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