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流程

如题所述

1、采购审批:向主管预算单位申请并获得同意。
2、成立询价小组:小组成员明确采购需求。
3、制作询价通知书:确定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4、正式询价: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5、进行评审:编制询价评审报告。
6、确定成交供应商:公开成交供应商名单。
7、签订合同:进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程序如下:
1、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代表和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二分之一。
2、制定谈判文件:明确谈判流程、内容、合同条款及成交评定标准。
3、确定供应商名单: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不少于三家参与谈判,并提供谈判文件。
4、进行谈判: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单独谈判,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信息。
5、通知实质性变动:如有文件变动,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
6、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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