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料中地基与基础和主体工程是按±0划分的;
正负零以下的部分都是基础,以上的部分是主体结构。
在工程预算中一般是按以下方法划分的
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
1. 基础与墙
身柱身使用同一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 基础与墙身(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
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 砖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石基础、石勒脚、石墙身,基础与勒脚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
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