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车穿越绿灯人行道,对方右转弯,事故发生时,人行道仍是绿灯,我被撞倒,车损坏,人受轻伤,对方车牌撞掉了,其它并无损坏,我外地人,对方本地人,交警判定对方未减速让行人,负主要责任,我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
对方修车费用没有范围吗?万一是豪车,那我身家性命赔给他也不够啊!
具体价格由他的保险公司定价格,你要是不认可,你可以找物价部门认定。对方什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