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辨方54项减罪因素,你觉得都合理吗?

到底会不会减轻罪行?

章莹颖的案件引起来很多人的关注,其实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这位女孩是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二零一三的时候考上了中山大学,之后她学习十分的努力,在北京大学成为研究生,之后她在二零一年的时候,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主要是进行交流学习,可是六月二十九日出事!后来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这就是案件的经过,现在案件进入了最后审理程序,辩护一方举出五十四项的减罪措施,完全是不合理的事情。

章莹颖的案件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案件,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行为完全是一种故意杀人的行为,对于一个无辜的女孩来说,她在花季的年龄就这样的失去生命,那么谁能够挽回她的生命呢?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其实认罪态度,根本就不好,甚至一开始就狡辩,明显看出是一个大奸大恶之人。

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案件开始审理之后,就面临着很多的难题,章莹颖的已经死亡,而且当时的被害情况,也没有什么具体的人能够帮助分析,所以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总是能想办法狡辩,所以才会举出五十四项脱罪的办法。

目前来看这个案子能够适用死刑,但是现在双方正在进行激烈的对垒,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更是想办法减轻自己的罪行,但是他们的五十四项减免罪行的说辞根本站不叫,完全是不合理的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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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9
章莹颖案辨方54项减罪因素不合理,这是在狡辩。
第2个回答  2019-07-09
对于这样的跨国案件,感觉有可能吧,毕竟他国的法律还是跟本国的有点差距。
第3个回答  2019-07-09
不合理,应该根据法律严惩凶手,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第4个回答  2019-07-09
我只希望做到公平公正吧,给人家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