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险种之一,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
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一般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导致伤残或死亡后,对工伤职工及工亡者遗属提供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保障。而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以营利为保险目的,寻求利润最大化。
管理体制不同:工伤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工伤保险是由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保险法规的调整范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的,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合同法、商业保险法调整范围。
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的用人单位必须参加。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方式是自愿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遵循契约自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