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还可以找关系搞人出来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行贿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谋取个人利益行贿相关人员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不可以找关系搞人出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以及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参考资料:刑法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12
最好不要说通过关系怎么怎么的,人家帮了你,你也别害人家啊!
第2个回答  2017-07-23
1、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采取各种手段调查取证,最终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侦查机关认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此,如果你个人认为证据充分,应当批捕,而由于各种原因检察院不批捕,你可以向监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提出申诉;同时,你可自行收集证据,在公安司法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条件下,向法院提起自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6-25
  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是否符合条件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