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7条所述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是什么?

如题所述

建筑法》第7条所述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上述规定出处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20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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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释义:
第一款是概括规定,在中国境内凡是列举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亦即领证开工是规定动作,否则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款是例外规定,在经济和建设规模两个方面确定了两个例外,但是注意措辞是“可以不”,亦即你如果申领,也是可以的。实践中有些国有投资虽然满足“可以不”的条件,但是仍然申领,主要是完善程序,顺利通过审计。
第三款是补充规定,是指国防、铁路、水利、交通等涉及国计民生重大工程或涉密工程,法定不再申领。用于救灾的临时房建设也可以不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