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样,在企业建设项目控制工程成本中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多年来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实践和成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一家国家大型信息制造企业,创立于1985年。集团顺应国际潮流,谋求多元化发展。2000年以来,集团发展迅猛,每年新上项目投资数亿元。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集团专门设置了审计监督部门—集团审计部。2001年至2005年,通过对建设项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工程成本每年比预算下降约25%,大大降低了集团建设项目的支出费用,内部审计在控制工程成本中发挥了非常突出的作用。其具体做法如下:
一、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努力提高专业审计水平和职业素质,这是内部审计发挥重要作用的根本保证
2001年初,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独立的审计部,赋予了审计部较高的审计独立性,在组织机构上为内部审计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审计部人员虽然不多,但知识结构搭配合理,工作效率高。有专业从事过中介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也有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师,还有从事企业管理多年的企业管理人员,等等。内部审计人员除参加集团内部举办的业务学习外,审计部门还鼓励他们参加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和新知识学习,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诚实性、道德观教育,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胜任能力。
二、积极参与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工程项目的过程控制和决算审计打好基础
由于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多,如果控制不严,工程项目投资浪费、工程质量低劣以及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必然随之而来。因此,如何使工程造价更加合理地确定和有效控制,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如何发挥内部审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监督,使其真正做到“事前控制、事中介入、事后把关”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就成为内部审计工作的迫切任务。
集团公司对投资项目的招投标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以集团董事长为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招标办公室,审计部参与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则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方案招投标的审查。
1.审查设计单位是否具有相当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是否经过多家比较,设计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规模、标准和要求;
2.竞标方案是否经专家在三个以上方案中进行评议,并选择最佳方案,是否按集团公司的审批权限确定,审查是否存在专断的现象和腐败行为;
3.审查设计费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二)工程施工招投标审查。
1.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查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检查是否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是否有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相关的情况报告等。设备采购招标方面,检查是否对制造商或供应商进行过询查、考察和对比分析,审查考察分析报告等;
3.审查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是否实行了回避制度,有无存在各种关系的干预,是否存在泄漏标底的情况;
4.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的资料、会议记录是否齐全;
5.审查施工总包方是否存在未经同意而层层转包的现象。
审计部自成立至2005年底,共参与招投标268次,与预算价相比,共节约资金4600万元,降低率达10%左右。审计部在参与招投标的基础上,还不定期的对有关子公司的项目招标情况进行抽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审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审计部通过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过程,为工程项目的过程控制和决算审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参与工程建设过程控制,监督工程款项支付,控制工程实际造价。
审计部在参与建设项目过程控制中,主要开展下列工作:
(一)经济合同的审查
经济合同审计从立项开始,对合同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效益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对等性进行全面审计,防止发生风险损失和签订不平等条约,防止合同条款不严密而产生合同纠纷。对于重大经济合同,审计人员还直接参加合同招标、评标和议标,参与合同谈判,进行同步把关。在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审计,检查合同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在合同终结时监督合同的执行结果,核实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项目管理过程审查
管理过程审计应重点审查以下几个问题:
1.审查超过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了监理制度,选择监理单位是否采取了招标的办法;
2.审查委托监理是否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在工程的承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建设监理的权限和责任,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与承包合同对建设监理单位的权限和责任的约定是否一致;
3.审查监督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代表是否执行了现场监督的任务,是否制止了施工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4.监督检查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是否按图纸、规范施工,检查施工单位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自2004年下半年起,集团采取派驻形式,审计人员成为工程建设的参与者,熟悉情况,而且职能清晰,实施过程控制,及时有效地进行审计监督,大大提高了审计力度。
(三)工程款支付的监督审查
集团公司在资金支付方面对工程款支付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根据执行情况每年作相应调整,如2002年初制订的《关于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对项目工程款支付的规定程序是:
集团公司一切项目投资,由项目实施部门(或子公司)负责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送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核后,报总裁办公会议审定。计划内用款,由项目负责人按审批程序审批,并送投资发展部、审计部审核后,集团执行董事签字付款;超计划外用款,需按以上程序审批,并报总裁批准后支付。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或子公司)编制项目投资决算,送投资发展部、审计部共同审核,报总裁办公会议审定。
集团采取派驻形式后,对工程款支付程序进行了相应调整,即在审计部审核前由派驻人员先行签署意见。由于内部审计注重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审查,几年来没有发生工程款超付现象,同时严格控制了工程的实际造价,发挥了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四、选择好中介审计机构,内部审计全力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检查高估冒算的重要环节。审计部对中介机构的选择非常重视,对于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决算审计,都要通过招标选择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审计部对中介审计机构的选择程序为:
一是对外发布工程审计招标信息;
二是进行投标开标,确定审计入围中介机构2-3家;
三是对入围审计中介机构进行考察;
四是根据考察情况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含建议);
五是由董事会确定审计单位,内部审计配合进入工程审计阶段。
内部审计配合中介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
2.项目概算预算的执行情况。
3.设计变更是否经过有关人员批准签证;
4.依据竣工图纸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正确;
5.审核所列各分项工程有无错套定额、高估冒算现象;
6.依据结算汇编的规定,审查各项取费是否正确。
7.审核材料的价格、用量是否真实、合理。
8.检查是否按规定管好用好质保金。
由于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全力配合,经审计部精心选聘的中介机构的严格审计,几年来,集团项目决算审计工作成效显著,审计核减率达到20%左右。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度集团两大工程项目的审计成效突出,其中:永通信息广场项目中仅主项目就核减了750万元,核减率为16.9%;下属子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二标段核减了699万元,核减率为21.99%。这些成绩的取得,倾注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也充分体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由此可见,加强内部审计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为集团节约大量资金,降低工程造价,使资金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并且可以有效地杜绝或减少腐败现象,为集团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发挥内部审计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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