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午餐时间算工作时间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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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无忧特约劳动法顾问阿克答复:] 国家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三类。其中标准工时制的要求是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所以,“朝九晚六”是现在非常常见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方式。上午九点上班,晚上六点下班,期间一共九个小时,去除中午吃饭一小时,正好是八个小时。一周工作五天,一共工作四十小时,正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工时制的要求。
阿克无奈的表示,没错,确实有些单位实行“朝九晚五”,早一个小时下班,可以适当避开交通高峰。但是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中午吃饭时间必须计入工作时间,因此,单位不计入的行为是合法的。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午饭不计入工作时间有利于其劳动力价值最大化。在这样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大多数单位自然就采取“朝九晚六”的工作时间了。
有些员工还会提出,考虑到交通压力或者家庭需要,可以适当实行错峰工作,比如“朝八晚五”等。这确实也是一个好的方法。不过对于有商务联络需求的岗位来说,别人大多都是“朝九晚六”,你们公司单独实行“朝八晚五”,就会损失两个小时的工作时间,恐怕公司还会斟酌斟酌。
最后,阿克大声呼吁国家可以立法,明确工作中的一顿用餐时间应当视为工作时间,以此提高国人的幸福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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