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在本省和外省都有案子,且在外省已经服刑期满释放,出来又被本省的派出所带走了,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有漏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本省和外省都有盗窃犯罪,已在外省被判处刑罚,且已经刑满释放,但是,有被本省公安机关羁押,是因为当事人在本省的犯罪并未被处罚,有漏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对漏罪的处罚,刑满之前实行数罪并罚;刑满释放后单独处罚。

《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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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6
有漏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6-08-05
第一次坐牢的时候你有没有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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