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万毫安充电宝能否上飞机

如题所述

可以的

国家民航总局规定,不大于160wh得充电宝。都可以随身带上飞机。

但是只能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扩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

第七条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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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15
不能,能量超过限定了。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充电宝”的额定功率的计算方式: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一、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二、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1000×3.7V=2.9Wh。
第2个回答  2020-12-09
第3个回答  2020-10-19
第4个回答  2019-04-28

对于这个问题,民航局可是专门发过公告的哦。在2014年8月的时候,民航局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发出公告,在乘坐飞机的时候,只能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