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9退伍士兵如何报名政法干警

我是09年刚刚退伍的,现在在读大学,不过我想报政法干警,不知道是怎么个程序啊??谢谢

  2009年山东省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2009-07-18 23:332009年山东省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5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9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职位和培养院校

  山东省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司法所公务员(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94名。招考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具体见《2009年山东省基层司法所公务员招考(定向培养招生)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试点班培养层次为专科,专业为法律事务。

  试点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生活补助费。

  二、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来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岁以上(1991年7月18日以前出生), 35岁以下(1973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2005-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由省司法厅负责。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 22 日,查询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23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省司法厅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省司法厅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要于2009年7月19 日-23 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 40 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8月21日-28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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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7
在校生不可以报的
第2个回答  2009-12-28
如果你是保留学籍复学的,那你属于在校生不可以报考,必须等到毕业之后才可以报考。如果你只是念成人大学,业余性质的,则没有问题。但是必须记住的是,必须年龄不超过2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