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额度。
1、法人、其他组织和
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4、对于
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
个税后的利润通过
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私对公转账新规发布后,私户避税彻底行不通了,个人5万以上交易和20万以上转账将可能受到
大额可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