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辞职的手续是什么?

我是公办教师,在岳阳某县教了2年多了,可是工资太低了,地方离家乡长沙又太远。我带毕业班化学的。现在过完年,还有个下学期。学校里还有个化学老师的。如果我现在辞职,我的档案是不是可以掉回长沙人场市场挂在那里人事代理?。我想回长沙找个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全职搞辅导。我以后还能考长沙的教师吗?是算考在职的吗?辞职的手续是什么,必须我教完到暑假才能放人吗?我们学校反正还有其他化学老师的。

教师辞职的手续:

    教师个人提出辞职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教师个人不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教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后,在教育局批准之前必须继续在岗,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自动离职处理。作自动离职处理的教师的档案、人事、工资关系均不作转移。

    教育局人事科将提出辞职的人员名单提交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辞职的,到所在单位办理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开具办理完辞职、工作移交等手续的《证明》。

    辞职者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将辞职教师的个人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移至区人才交流中心。

    辞职教师须持《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30日内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