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摔伤应如何赔偿?

如题所述

年初乘坐公交车,因急刹车导致摔伤,造成颈椎椎间盘突出,损伤神经线,当时一直住院治疗,出院后治疗一直持续至今。现在想与公交公司结案,请问我应当都主张什么赔偿呢。 1、因为这次事故导致近一年不能上班,一直请病假,没有工资,病假期间的工资是否应该全部由公交公司支付呢? 2、还有住院期间的陪护费,回家后家人为了照顾我也请假在家,那家里人因为不上班而扣掉的钱应该由公交公司出吗? 3、住院期间是公交公司付的钱,出院后就一直是自己垫付的,这部分钱是不是也应该由公交公司出呢。 4、这个病留下后遗症,医生建议手术,但考虑到手术的危险性我们愿意保守治疗,那公交公司是否应在结案时一次性支付我以后治疗可能会产生的治疗费用及手术费用呢? 补充:我已经退休,上面说的工资是我退休后找的工作,按当初的约定至少还是能干2-3年的,但因为这次事故导致我不能继续工作,这种情况是否应该由公交公司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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