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环保法》第41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
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2】根据《环保法》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计算
【2】企业由于排污不达标,停产了。
但是以前造成的对环境,对水质,对周围的土地有不同程度的污染,
不是企业一停产,污染就解决了,污染治理要继续多年。
【3】对周围造成的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4】因此不仅要交排污费,还要交继续治理污染的费用。
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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