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用途商务办公用房的写字楼可以开营业性场所(台球室)吗?

我在一栋办公楼八楼开了间台球室,但是在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的时候被消防支队告知这栋楼属于办公楼(房屋购买合同上写的是商务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上的房屋用途为:1-3层商业,4-13层办公),不可以开办营业性场所。我也大概看过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里面好像都没有对此作出的明确规定,请问一下是不是真的有相关规定不允许在办公楼内开设营业性场所?如果真的不可以,那我前期投入的几十万应该找谁赔偿?(当时租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表示完全可以使用,但是只是口头承诺)

我认为就是钱没到位的问题。消防那边没几个不要好处的。现在写字楼里开店的还少吗?而且每有明确法律说不允许。试着找他们谈谈,探探口风,如果行就意思意思。至于不行的话,找谁赔的问题你还是别报太多指望了。除非有纸质的文件合同能证明,口头的不能成为证据,他一旦不承认,或说是个人的行为你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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