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
第十八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如果学校没有征求学生同意,擅自改变专业内容,在开课两天后,忽然改变课程安排,合并中药和制药两个专业,称之大类培养。实则完全按照制药专业的课程实施,原课表和培养方案全部变更,合并两个专业老师,采用大班教学。并且在实验课等方面完全有悖原实验培养方案,也将中药学专业和中药制药工程混为一谈(实际仍有区别)。该校以中药学名目招纳学生。
1.这样是否对学生构成欺骗行为?
2.是否违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即教育部令第十八条?是否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学校是否有义务还原该专业内容?
4.若学校进行宣传后仅剩有一个学生不同意该专业调整,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还是应该公平公正的对待专门报考该专业,而非调剂进该专业的学生?
希望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给予帮助。谢。
有相同经历的同学们也关注一下吧。我不想听见大家只是抱怨或者只能感叹还能怎么样呢?
我是大一的。
一个学期快要过去了。可是看见自己的专业还是会很痛心呢。所以还是要在此挣扎一下的吧。
不要给我太冷漠的现实。所有人都说只能这样了。
听起来是那么不甘心的。
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孤独。
问过舍友的。
如果学校问你,你同不同意的?
当然不同意的。
如果学校跟你说明利弊关系呢?它一定会说这个专业有多好?
那就同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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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当初在电脑前挣扎的选了那么久,到这里来,却还是被命运放了鸽子的么?
呵。还是要挣扎一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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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答的回答。
我不想在这里再听见抱怨学校的。呵。这是我已经做了快一学期了。周而复始的。
他们说。这样一点用都没有的。
所以我已经很尽力的把我能知道的资料弄下来。
或许会有更多的人告诉我怎么做才好的。
我只是。想好好学自己想要的专业而已。
that's what i had chosen. and the only one i choose.
只是想走下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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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转到今天因为这个问题才第一次注册的百度空间里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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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看见大家都那么粗犷的在这里集体抱怨呢..
邰说过的.大半个青春都已经用来抱怨.不想再如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