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想把房子卖了给孙子,姑姑还有没有继承权或追要卖房子的房款?

父亲买的安置房,房产证名字是奶奶的,爷爷已经过世,老人家有两个孩子,父亲已经过世,姑姑健在,奶奶想把房子卖了给孙子,姑姑还有没有继承权或追要卖房子的房款?

如房屋属于爷爷奶奶的共有财产,爷爷没有留有遗嘱的话,你的姑姑亦有该房产的继承权,奶奶没有完全处分权,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无法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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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1
1.你奶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2.其当然可以在生前事实处分该房屋;
3.一旦其将房屋出卖,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

针对楼主的问题
这时候,你姑姑对该房屋已经没有继承权,但是其对于你奶奶卖房子所得价款可以继承,而且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除非你奶奶立下遗嘱,将该房款遗赠给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22
奶奶想怎样怎么样,姑姑是管不了的。人还在那来的继承权。不过这房子也许有你姑姑的份,主要是你爷爷去世时,这个房子可能会作为遗产(如果房子是在爷爷去世后买的就没问题了),你姑姑可能有一定的份额,只是当时没分罢了。要是这样的话,你们就要协商了。或者先把份额分清,奶奶可以处理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了。其实你姑姑就是有份,也是很少的。
第3个回答  2009-12-21
房产证是奶奶的名字,法律上就认为是奶奶的财产(除非你有相反证据),奶奶既然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就有权处分她的财产。假如奶奶去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父亲和姑姑,父亲不在了,由孙子女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
第4个回答  2009-12-21
没有,奶奶在世根本谈不上继承的问题,奶奶又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她卖了就卖了,那就不是可以继承的财产了。
不知道这样说你明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