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与中介找工作,却被所谓劳务输出公司牵着鼻子走。要我与他们(劳务输出公司)签三个月试用合同后,再与劳动单位签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这样一前一后的折腾就是要我们试用半年,这个合理、合法吗?作为想工作的我真是想不通,个人也没有办法去申诉!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