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持纳税申报表的已交增值税与财务帐上一致

我单位纳税申报表上申报了收入,也交了税,但是实际帐上未交增值税,请问年末增值税转帐应该如何转?报表中数据怎样跟帐上一致? 我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上显示有销售和交了税,是因为税务这边为了防止我零申报,给我象征性的申报和现金交了税,税单也没给我,而我后来才知道,我问他们要税单,他们也没给,因此申报数据与我帐上不一致,税务局这边说叫我年底结转一下,我不知道如何转?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特别说明:税务局帮我申报交的0.17元的销项税,我已问过税务局,已拿不回税单,申报的销售,我次月已冲回,现在要问的事,税务局帮我交的0.17的销项税,我申报表上已交,而帐上面未交,这帐上面与申报表上如何保持一致,就这一点我帐上面应如何作分录处理?谢谢!

你们可能具有“招商”的意思吧,不然税务怎么会主动给你们代交税呀,如是这样你这样办:
你就按你实际的收入,按税率17%计算增值税,正常分录记帐,例如:
你本月不含税收入1000元,那么你应交税金(费)帐上就是应交增值税170元。
而他们假定已给你申报了收入500元,交税85元,那你本月在申报时你就在申报表销售收入填500元(1000-500),销项税额填85元(170-85)。
他们不是已给你们交税了吗,这个你做一个分录: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已交)85元,贷:其他应付款(税款)85元,(这笔款你就暂时挂在帐上以后再处理)你这样处理后,你帐上就是应交税金就是增值税贷方85元了,帐与申报表就一样了,都是85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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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3
就是说税务局替你交了0.17元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0.17
贷:库存现金 0.17
走现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