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二、以下是 二手房买卖过户 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 非普通住宅 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 3、 个人所得税 (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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