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要注意什么问题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专利申请要注意什么问题
1、研制开发阶段
(1)充分检索。
有些专利申请由于在立项研制前和申请前没有充分地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在研制开发地过程中或研制完成后才发现,其研究成果实际上是别人早已完成了的现有技术。企业为此白白地浪费了宝贵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更重要的是这样地研究成果一旦实施,企业便有可能陷入到侵权的纠纷中去。
(2)充分做好保密工作。
企业在申请专利前,对于所有关于该专利技术的经营和技术活动,都应与企业外地合作者签定保密协议,对于本单位的职工也应有一定的保密措施,以期获得最大的保护范围。
2、申请阶段
(1)专利类型的选择及确定申请内容。
发明专利-考虑保护对象(各类新方法、新产品、新用途),保护期长,审批期限长且经实质审查批准后的发明专利较为可靠,费用较高等因素。
实用新型专利-考虑保护对象(产品的形状或结构,或其结合)、审批期限短、无实质审查、专利的可靠性不强、费用较低等。
外观设计专利-考虑保护对象(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审批期限短、无实质审查、专利的可靠性不强、费用较低等。
(2)委托具有丰富代理经验的专利律师撰写和办理专利申请。
一项发明是否能够获得应有的保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代理专利申请案的质量。
二、那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是什么呢
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一种技术创新,想要获得专利权,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例如,一个技术已经在美国被他人申请专利并在美国专利局上公开,虽然该技术没有在中国以任何方式公开,也因在美国公开而没有新颖性,进而他人不能就该技术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或者一个技术已经被用在产品上,且该产品已经在国内外市场上被公开销售,那么该技术也会因没有新颖性,而不能在中国获得专利保护。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例如,一个表面附有电子表的笔记本电脑,以达到在笔记本关机时也能看到时间的效果。对于这个发明,由于只是简单笔记本和电子表的结合,并没有产生出笔记本和电子表外的第三种功能,或明显形成一种新的结合或节约成本。所以没有创造性,而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例如,一种在地球和月球间建立电梯的方法。此种方法,虽然在理论上可行,但由于该方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被实现,不具有实用性,所以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三、为什么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年费
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每年的年费应当在每年对应的申请日前缴纳。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自由使用。
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要求专利权人按时缴纳年费,一方面是因为国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相关的国家机构也为其提供了服务;另一方面,年费作为经济杠杆,促使专利权人放弃没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供社会公众自由使用。
以上就是对“专利申请要注意什么问题”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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