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什么时候必须实缴

如题所述

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
一、注册资本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
认缴制与实缴制不同,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实缴制需要占用企业的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业投资创业,降低了企业资本的营运效率。认缴制则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承诺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且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认缴登记制度无需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二、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具体法律文件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金所需资料
变更注册资金业务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企业注册资本变更时,不论是增资还是减资,都要从实际出发,自从注册资金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后,刚成立的公司总是以最高资本进行注册,而到规定的期限时却无法补齐注册资金,这时不得不进行减资,一来一回的变更也让公司付出了时间和成本,所以在注册公司时,注册资金的填写一定要量力而为。而对于发展稳定的公司,为了使公司有一个良好的信誉同时也是业务的需要,增加注册资金也是可以的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一般就是两个角度,一个是增资还有就是减资,注册资本改为了认缴制度之后,股东可以分期的缴纳出资额,可以和公司约定缴纳的期限,但是约定的时间不能够超过法定的期限。
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业实缴注册资本流程是先到银行办理验资账户,把注册资本打入账户中,银行会出具验资证明,然后拿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不过现在实缴已经可以改成认缴了。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注册公司的流程是: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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