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合同纠纷法院受理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以下为大家解答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这一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提速和房价的破坏上涨,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商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屡禁不止。
近年来还出现了农民提供宅基地城市居民出资合作建房的现象,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合作建房无异于空中楼阁,许多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在出资人和出地人签订合同并合作建房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建设项目,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制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出资人找供地的农民索要款项,出资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另外,合作建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这类房产没有国家任何的合法产权,出资建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其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也有着天壤之别。所以说如果是合法的合作建房,出现纠纷后协商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即可。如果涉及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议在咨询律师衡量利弊后再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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