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多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拟作出修改
国家发改委:多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拟
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就拟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联合奖惩备忘录等多部政策文件的修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印发《关于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2190号)
删除第四条“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部门”第(二)项“发展改革部门支持措施”中的“18.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专项稽查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2219号)
删除第二条“激励措施、共享内容及实施单位”第(一)项“发展改革部门支持措施”中的:“6.重大项目稽查中,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适当减少抽查比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7号)
【原文】第二条“激励措施及实施单位”第(二)项“发展改革部门支持措施”中:“20.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价格执法检查活动中,对守信主体适当减少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将第二条第(二)项中的20修改为:“20.在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价格执法检查活动中,对守信主体适当减少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