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6个月还是2年

保证期间6个月还是2年

担保的期间是六个月。保证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br〉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就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这二年为除斥期间。〈br〉
根据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br〉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br〉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br〉
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br〉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br〉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br〉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br〉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