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少年坠楼将一老人砸中,双双身亡,老人家属该如何维权?

如题所述

前言

近些年,跳楼事件屡见不鲜。近日,安徽六安一名少年跳楼,不幸砸中老人,双双身亡。两条生命离我们而去,不可谓不悲伤。到底少年为何要跳楼,老人家属又该怎样维权,笔者接下来将带大家一起去具体了解这起案件,浅谈自己的看法。

少年坠楼

2021年4月13日,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在安徽六安发生了一起案件。一名十几岁的少年从某小区的高楼22层跳下,自杀身亡,同时不幸砸中楼下老人,导致对方死亡。

这名少年目前跳楼的原因不明,但是笔者猜想一定是遭遇了学习或者有关生活方面的难题,从而导致自己的心理压力达到极限,最终选择跳楼结束生命。

少年坠楼对自己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孩子的父母一时之间无法接受。但是这种伤痛不仅仅只有孩子的家庭,由于坠楼砸中老人,导致老人身亡,也给另外一个家庭带来巨大悲痛。

被砸身亡的老奶奶据报道今年60岁左右,辛辛苦苦一辈子,正是享福的年纪,却遭遇横祸,最终没怎么享受到天伦之乐就与世长辞。老奶奶家属表示太让人难以接受,家人们都很悲痛。

老人家属该如何维权

少年跳楼是属于自杀行为,但是却无意砸中老人,致使其死亡。案件性质上来说,这属于意外事故。

两人的死亡都让人感到惋惜,但是该承担的责任还是必须履行的。虽然这起事故性质上属于意外事故,但并不意味着该名少年的家属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笔者建议两家人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效,老人的家属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鉴于少年已经自杀身亡,按照规定,刑事责任自然是可以免除的。

有些人可能会说子债父偿或者母还。但是法律责任不存在该种形式的规定,同时这个少年已经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这个责任只能由其自身去承担。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少年家属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少年因为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虽然本人已经离世,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但却有对老人家属进行赔偿的义务。这其中包括丧葬费,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一言以蔽之,少年的刑事责任可以免除,但是赔偿费用还需其家属进行承担。

延伸案例

之前,媒体曾报道过一起类似案件,吉安某地一名女性从楼下坠落,砸中老人,两人当场双双殒命。

而后两家协商未果,最终诉诸法律。老人家属将坠楼者家属等6人全部告上川县人民法院,并且索赔56万余元人民币。

据悉,最终结果法院并没有当庭做出判决,而是选择择日宣判。

笔者有话说

作为家长,平时要多注意孩子的情绪变化,做好心理辅导,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作为孩子,也该体谅父母的艰辛,不要觉得自己年纪小就能任性。如果一个孩子跳楼死了,那么父母这么多年对孩子的付出,都将付之东流,这么做试想又能对得起谁!

近些年,小区坠楼事件层出不穷,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孩子因为压力大,一时之间想不开,最终选择跳楼结束生命;也有的是青年男女,受了爱情的挫折,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爱情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当然更多是承受生活巨大压力的成年人,他们看不到生活的任何希望,最后选择了自杀。

一个人选择自杀,自己可能是解脱了,但是带给家人却是无尽的悲痛,尤其是父母妻女。父亲母亲没有了孩子,妻子没有了丈夫,孩子没有了爸爸。他们以后的生活依靠谁,又该怎么过。

结语

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拥有再生的机会,所以请做事前三思而行。不要遇到挫折,就觉得这是迈不过去的坎,走不过去的崎岖。选择随意结束生命,是懦弱者的表现。

抱怨、不满大多源于自身不够努力。如若自己足够勇敢,那就用拼搏去填满生活的不幸,用自信去打败生活的不公。人生哪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既然死都不怕,还需要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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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6

少年坠楼,本是自杀,却无意间砸中楼下的老人。

从案件性质上来说,属于意外事故。在这个案件里面,不管是自杀的人还是被砸中的人,都失去了生命,让人惋惜。

但是,意外并不意味着老人就这样不明不白的丢掉生命,老人家的家属是可以根据法律进行维权的。

这属于一个过失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鉴于自杀的这个少年已经死了,根据规定,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

有些人可能会问了,既然少年已经失去了生命,那么就让他的家属承担责任,这样做可以吗?

答案是否定的。法律责任不存在“父债子偿”式的规定,而且这个少年已经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这个责任只能由他承担。

不过,根据现有的法律明文规定,当一个人去世后,它的债务是可以通过遗产方式进行赔偿的。

这个少年因为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尽管因为个人死亡的原因,可以免除严重的刑事责任,但却有赔偿老人家的义务,这些费用就包括精神损失费,丧葬费,以及老人的治疗费用等,因此,老人家的家属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让少年的家属进行赔偿的。

说实话,这个悲惨的例子,少年的家属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本是花样年纪的年轻人,未来一片光明,却选择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实在令人痛惜。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孩子之所以会这样,和父母肯定是有关系的。

子女教育,不仅仅是给予他学习以及物质上的财富,最重要的是精神财富,让孩子能够健康发展,始终能够保持一颗健康的心理。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我相信这样的事肯定会越来越少的。

第2个回答  2021-04-18

这种坠楼者砸中无辜路人的案件,已经不是一例两例了,我们可以参考过往的解决方案和维权方式。对于这种情况,老人家属是可以向坠楼少年的家属索赔的,不过人死不能复生,钱财对于两位死者都是身外之物了,他们的家属都是蒙受损失的一方。

01、事情的来龙去脉

时间:2021年4月14日傍晚

地点:安徽六安市区的一家小区

人物:坠楼者男孩,小区遛弯老人

经过:一位十几岁的男孩儿从该小区22楼一跃而下,他在下坠落地时恰巧砸中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60多岁只是在遛弯,正好路过此处,就遭受了无妄之灾。由于2个人伤势严重,送医急救无效,双双离世。

02、老人家属可以直接向男孩的监护人索赔

这起案件从法律角度来分析非常简单,对老人造成直接伤害的“凶手”已经离世,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他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不可能结婚,只能对他的父母索要民事赔偿,假如这位孩子的双亲离世,可以向他的近亲属索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03、案件扩展:广东一男子坠楼砸死快递员,可多方索赔

在2020年11月6日,广东东莞石龙镇也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情,坠楼男子刁某辉是跑到他人小区的顶层阳台,然后坠楼时砸中了快递员张某龙。

在这起案例之中,坠楼男子刁某辉要对快递员做出民事赔偿,这个赔偿由刁某辉的继承人在其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快递员张某龙是在送快递期间意外身亡,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坠楼男子刁某辉不属于小区人员,小区物业也没有及时关闭阳台通道,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安徽六安的受害者老人家属,可以参考这个案例进行索赔,同时这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尽量不要在贴近墙体的地方逗留或者散步,谨防高空坠物。

04、案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应该引起我们重视

如今孩子或者年轻人坠楼的新闻越来越多,一些家人吐槽孩子承受能力太差了,要去过去一代的苦日子让他们遇上,那该咋办?

其实并不是如今的孩子承受能力差,今时不同往日,过去只是条件差,但是人们心理压力较小,心里也有目标和干劲。而如今快节奏的生活让许多人心里积攒过大的压力,不仅是年轻人,就连中年人也扛不住,这份压力如果不及时得到排泄,那么它很有可能就会变成夺去生命利器。   

身为家长,不要给孩子过大的压力和心理负担,那些“兴趣班”和“特长班”并不一定是孩子真正想要的,试着多倾听下他们的真实想法。孩子的一生有很长,是一场比拼综合实力的长跑,并不一定非要在起跑线上硬耗,孩子需要家长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剪掉翅膀再灌毒鸡汤。

身为成年人,我们要主动给自己减压减负,可以让生活节奏慢下来,不一定要出人头地、事业有成,有时候能够享受普通的阳光、正常的健康、单纯的快乐,也是一种“成功”。

第3个回答  2021-04-18

根据媒体报道,4月13日傍晚,在安徽六安发生了一起事件,一名十几岁的花季少年从六安市区海心沙小区一栋高楼的22层跳楼自杀!而此时,正好一位60多岁的老人从楼下经过,不幸被跳楼自杀的少年砸中! 救援人员闻讯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将少年和老人送往医院紧急抢救,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伤势过重,跳楼少年和被砸老人双双离世!

被砸死的老人应当如何维权?

1、刑事问题:

如果跳楼人明知楼下有人,仍故意跳楼,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这种情况不多,真正自杀的人不会顾及楼下是否有人的,所以说刑事责任一般不会涉及,再说跳楼者也已死亡,也就不能再追究刑责了。

2、确认坠楼自杀少年的身份信息:

老人家属应当了解跳楼自杀的年龄,看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看是否精神类疾病,这样才能确认侵权责任主体,应当由谁来承担老人死亡的损失。如果坠楼少年属于未成年人,或者患有精神疾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坠楼少年属于成年人且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由死者的遗产进行赔偿,家人或者其它亲属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搞清坠楼少年的坠楼原因:

看坠楼少年是因为什么原因跳楼,如果是他自主跳下的,按照上述规定赔偿承担责任的主体。如果坠楼少年,是由其它人推下楼或者故意所为导致,那么导致少年坠楼的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还需要警方进行调查。

4、搞清老人被砸位置的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

这涉及到高层建筑物设计规范问题。搞清老人被砸位置,是小区的通道,还是绿化地等。再咨询专业人员看小区设计是否规范,或者小区管理是否存在漏洞等等,找出责任主体来与跳楼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赔偿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写在最后:

感觉这种事曾在山城重庆发生过几起,都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人走楼下走,祸从天上降。大家走路时,还是要尽量远离高层建筑,就是没有跳楼自杀,高空坠物也是十分危险的。

第4个回答  2021-04-16
诉讼。这种情况应该是很难调节的,建议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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