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本人必须去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开庭当事人需要到场,但是不是必须到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公诉人必须到场。

(一)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

(二)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第二百零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自诉人一般都是要参加开庭的,但是认为自己没有开庭审理的必要性,觉得开庭审理对自己不利的话也可以不参加的。关于刑事自诉人是否要参加开庭或是刑事自诉人参加开庭是否合理等等,应该找华律网律师进行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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