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污水厂何时移交给长江环保

如题所述

需要在建设竣工以后才会移交给长江环保。
2021年12月23日,湖北省房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供应商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项目预算金额为62949.3万元。
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20和接触氧化工艺,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按照现状进行移交。自正式移交之日起由项目公司负责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及维护保养。房县污水处理厂现状管网(即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清淤、检测、修复总长13.31KM。
本项目新建部分采用建设_运营_移交(BOT)、存量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_运营_移交(TOT).存量管网采用委托运营(O&M)的方式运作。
其中,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存量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采用委托运营(O&M)的运作方式,新建污水管网及相关设施采用建设_运营_移交(BOT)的运作方式;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采用转让_运营-移交(TOT)的运作方式。
本项目合作期限25年,其中新建部分为“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存量部分为“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25年。新建部分项目建设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的当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或实际运营之日止,项目试运营期和运营期以PPP项目合同约定日期起至项目正式届满移交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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